在中国古代社会里,有“男女授受不亲”之嫌,注重“天上无云不下雨,地面上无媒不成亲”之俗。
男女双方结婚一般都需要经人从中说合,才可以“结丝罗”,“谐秦晋”,“喜结连理枝”,“通二姓之好”。
这样的说合,就是“做媒”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做媒曾改叫“做详细介绍”,而做这类说合工作的人叫做“媒人”,雅称为“月老”,别名为“媒婆”,之后改叫为“介绍人”,他们在婚姻嫁娶中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。
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一直是古代传统婚姻习俗的基本特征,成婚由媒是古人必须遵守的规则。
那么,“媒妁婚俗”是怎样产生的呢?
相传,这是女娲娘娘最先开的头。在天地开辟之初,世上并没有人,只有一位女神仙,那就是女娲。
一天,女娲行走在辽阔的大地上,突然觉得太孤单了,于是停在河边,用河水混着黄土,捏成了小泥人。
这些小泥人一落地,便变成了有血有肉、栩栩如生的男人和女人,人类就此诞生。
为了让人类繁衍生息下去,女娲命男人和女人自相结合,以便延绵后代。后来,女娲还亲自做媒,媒妁婚姻的制度便产生了。
所以,后人都将女娲奉为“神媒”。这在汉代的《风俗通义》古书中,就有类似的记载。
还有这样一个关于媒婆由来的传说:很久以前,在一个地方,一条大河的南北两岸有两个村子,河上面没有桥,因此两边来往的人很少。
河两岸有一男一女,一天,他们一见钟情,情投意合,可是两人相爱却难相见。
后来,一位串亲的婆婆促成了亲事,夫妻两人想答谢她,但已经离开了人世。
于是,他们想了一个办法,用白面捏了个婆婆的雕像,每天敬奉。然而,白面做的人像发了霉,变成了霉雕像。
之后,这情被传开了,一传十,十传百,人们便把促成婚事的婆婆叫成了“霉婆”。
但是,“霉”字不太吉利,人们觉得和美好的婚姻放在一起会招来祸端,把“霉”改成了“媒”,从此媒婆就这样来了。
实际上,媒婆也被称作“红娘”,唐朝的元稹写过一篇《莺莺传》,就营造了一个机灵开朗的丫鬟红娘的品牌形象。她一再巧借智谋,促成张生与莺莺的婚姻大事。
而元朝的王实甫依据这个故事写出了《西厢记》一书,红娘的品牌形象更为聪慧,讨人喜欢。
人们以红娘别称媒婆,凸显了对媒婆的高度重视和友善。
在一些地方,媒人不全是女人,但无论男女都叫“月老”。
据《唐人小说》记述,有一个叫韦固的知识分子夜路通过宋城,遇上一位老人依靠在一个大袋子上,坐到马路边,在月光下阅览一本大书。
韦固好奇地询问老人是啥书,老年人回应是世人的婚姻生活簿。
韦固又问老年人袋子里装着什么,老年人说:“里面装着红绳和手链,只需把一男一女的脚系在红绳手链上,即使他们是血海深仇的仇人,或是相距千里的异乡人,也一定会结为夫妻。”
正所谓“千里姻缘一线牵”。
月老早已成为一个流传久远、影响广泛的民俗神祇,体现了人们对爱情与婚姻“前世注定今生缘”的认知态度,也说明了世人对媒人的尊敬。
以上虽来自民间传说,或文学艺术,但史书上关于媒人的记载也有不少。最早记载古人娶妻由媒出自《诗经》:“娶妻如何?匪媒不得”“匪我愆期,子无良媒”等。
《周礼》《吕氏春秋》诸书中,也都记载上古时于仲春之月设太牢祭礼高禖的活动。
另外,周代还设有官媒,专司判合之事。据《周礼·地官》记载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凡男女自成名以上,皆书年月日名焉。令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。凡娶判妻入子者,书之。中春之月,令会男女于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。”
可见,早在周朝就有了媒妁婚俗。
当然了,各个地方的婚俗不尽相同,在少数民族地区更是别具一格、与众不同。这里,重点谈谈苗族,尤其是靖州花苗的媒妁婚姻。
苗族婚俗礼仪,从那些充满欢乐气氛的一系列婚姻仪式,和细微严谨、诙谐幽默的礼规礼辞,就彰显了辉煌灿烂的丰富文化,为苗族婚嫁增添了一幅幅亮丽色彩,蒙上了一层层扑朔迷离、琢磨不透的神秘感。
苗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有:包办婚姻、媒妁婚姻、自由婚姻等。
苗族人非常重感情、讲诚信,所以双方一旦结合,举行了婚典仪式,步入了婚姻殿堂,夫妻之间便会做到互相关心、彼此忠诚,尊老爱幼、邻里和睦,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。
古时的婚姻,讲究明媒正娶。认识的也好,不认识的也罢,苗族人的终身大事都是通过媒人介绍而成的。
如果结婚不经媒人从中牵线,就是于礼不合,即便是两情相悦的,也会假以媒人之口登门说亲,方可举行结婚大礼。
从提亲起,到认亲、订婚、结婚整个过程中,媒人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在男女双方之间当跑腿,联络协调、调解细节、说吉祥话、营造气氛等。
多数的媒人都是热心肠,说媒是一种义务性质,纯属做好事,从不主动索取报酬。
各地的风俗习惯有别,但在靖州的苗乡侗寨,如果做成了媒,媒人还是会得到一定的“谢媒礼”回报。
所谓“谢媒礼”,就是指说成一桩亲,媒人可以得到一些钱财。
这笔钱,一般由男方支付,但如果是男的“倒插门”进入女家,则由女方支付。在成亲的前一天,连同送给媒人的鸡、肘子、鞋袜、布料等,一起送到媒人家。
至于说“谢媒礼”的多少,视主家经济状况自行决定,但无论是多是少,尾数往往要带个8,意味着“发”,而且均需用红纸封好,称为“红包”。
媒说得好,双方都满意,以后会常来常往,成为故旧;媒说得不好,双方不满意,往往归咎于媒人,从此视为路人。
在从前,苗族婚姻无论是包办婚姻还是自由婚姻,都要经过媒人提亲。
与其他地方不一样,靖州苗族的媒人一般是男女双方各找一个,都是找寨子中能说会道、富态有福的中老年妇女。
当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,或青年男女在“玩山”、“坐夜”、“赶集”、“集会”、“酒宴”、“坐茶棚”、“赶歌场”、“走亲串戚”等活动中认识交往、双方有意事,就由男方的媒人跟与女方家有些瓜葛关系的中老年妇女联系为媒,一起到女方家踩门提亲,介绍男方家的基本情况和男方儿子的人品。
开始的时候,女方不会轻易放口承诺,需要征求女儿和家族的意见。
这时,一般也不招待媒人,而要做出一副高傲的样子,不然就失去了体面。
即使相中了,也要故意说一些搪塞的话,如“我家姑娘还小,不着急,还想让她在家里多呆几年再说”,后经媒人多次反复说亲,才肯答应下来。
媒人提亲也有一次就说成的,但一般两次方成,有的甚至要跑三次。常言道: “事不过三”,若三次未成,也就意味着没戏了。
通常来说,第一次多为试探,主要是看看女方父母的态度,第二、三次方为最后定夺。
许多女方父母虽然对男方家情况和“未来之女婿”已经十分了解,并没有任何反感和意见,但也要故意叫媒人来回往返,才佯装勉强同意。
这样做,主要有以下几个考虑:
一是结亲讲究门当户对,要体现家庭的尊严和威望,懂礼节、讲规矩的家庭,是不随便就与不了解的家庭开亲的;
二是姑娘的身价得以进一步提高,因为一家有女百家求,我家的千金不愁嫁不出去,必须要选择好的和对的;
三是如果哪天夫妻吵架,女方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回敬:“我可是你家找人踏破门槛娶回来的!”
媒人上了门之后,当接到女方媒人的传话——“姑娘有意思,家人也同意”时,男方便请媒人陪同到女方的媒人家里,再由男女双方的媒人带领相亲人名正言顺地去女方家相亲。
这个时候,女方就会设宴热情款待媒人和相亲人。
男方上门相亲所备的礼物,主要是酒、肉、炮茶、黄豆、茶叶、盐等,还有一个红包。
饭后,男女双方通过见面,如果与媒人所说的没有什么异议,两个年轻人就可以互换信物。
交换的信物,女的多是手镯、项链,男的多是戒指、头巾或互换衣服。若是结婚之前,一方或双方的感情有变,不愿意再交往下去,信物可以互相退还。
相了亲,有了意,再经过敬酒认老、订婚认亲、圆媒过礼、讨要八字、择定婚日、协商婚事、举办婚礼等礼仪和婚俗后,才算结为了百年之好。
在过去,苗族的婚礼习俗中还有一个奇怪而有趣的现象,就是“洞房花烛夜,夫妻不同床”。
也就是说,即使法律上承认了,亲朋好友也见证了男女已是夫妻,但还不能行夫妻之实。
在举办新婚的那三天三夜,新郎与新娘是不能住在一起的。只有当新娘“回门”之后,过了一段时间,男方再选一个黄道吉日,办几个“篮子”,请两个妇女到女方家接新娘回来,男女双方才可以正式同居圆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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