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家谱有以下两个特点:
1.纂修的连续性
家谱需要不断重修、增修和续修,才能保证其家族历史的完整和清晰。中国家谱一般都是一次修罢不久即着手进行第二次纂修,就这样一修再修、三修四修以至多修,除遇有天灾人祸外,是从不辍修的,因而形成一个鲜明的特点即纂修的连续性。
2.笔法上的隐恶扬善
中国家谱有纂修原则即笔法上的基本倾向是“书善不书恶”、“隐恶扬善”。家谱为亲者讳、掩盖祖先的恶迹,只记好的而不记坏的,几乎是所有家谱的撰写通例。
并不是所有的恶迹都需要为亲者隐藏的,有些家谱明确指出有的恶迹不必隐藏,须记载下来以警示子孙,告诫后人,如清光绪年间纂修的《方何宗谱》的凡例就列出了六个不讳的恶迹:“不讳者六条是一曰弃祖,二曰叛党,三曰犯刑,四曰败伦,五曰背义,六曰杂贱。”
这种隐恶扬善的撰写笔法固然为祖宗挽回些面子,却使家谱的资料性增加了水分。这也是家谱真实可靠性受到一些专家学者怀疑的原因。因此在引证和利用家谱资料是地,须细心鉴别,并与多种文献相互考证,以免出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