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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雷公,地下舅公

从懂事起,去走姐姐时,每次在一起吃饭,我总会被他们安排在上席就座。特别是这些年,每去一次,姐夫都还会邀请房族来作陪,而我都是坐在主席的位置。随着自己逐渐长大变老,外甥、外甥女们也结婚生子了,我的地位似乎更高、更受尊重了。

天上雷公,地下舅公

 

以前年轻,这样的排序让我很不好意思、不太习惯,总是推辞一番。如今,却客随主便,习以为常、理所当然了。


在中国传统社会中,为什么会有这样奇特的风俗?舅舅到底起着什么作用?为何他们的地位显得如此之高?其实,这反映的是民间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一种至高无上的制度——舅权!


何谓“舅权”?就是指舅父对外甥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。舅父,也泛称舅舅、舅公、舅翁、舅爷等,是母系家族中的兄弟辈人,亲族中称“娘家门上的人”,是娘家的全权代表。许多民族都留下了敬畏舅舅的习俗,舅舅的地位实质上是男性在母系社会中的家庭和社会地位,当这种地位超越女性时,就形成了舅权。


全国各地流传有不少“亲戚舅为大”等俗谚,甚至有“天上雷公,地下舅公”“天上有天公,海里海龙王,地上母舅公”等比喻,充分说明了舅舅的权力之大。


在我的老家靖州锹里地区的苗乡侗寨,长期以来也有着“娘亲舅大”“天上只有雷公大、地上只有舅爷大”“天大地大舅舅最大”等说法,意思是在每个人的一生之中,只有自己的母亲最亲、舅舅最大。


事实上,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,舅舅有着很高的地位,对外甥的任何事都有着一定的权力,而在父系氏族社会时期,外甥与舅舅的关系则更加的亲近。这种情况,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、随处可见:


外甥女嫁人,舅家说了算


在封建社会里,靖州苗族地区和部分侗族受到封建包办婚姻的影响,出现了“舅霸姑婚”的陋习。


所谓“舅霸姑婚”,就是姑姑家的女儿必须嫁给舅舅家的儿子,如果舅舅无子,才准许外甥女另配,但必须向舅家交纳一定的钱财。这一制度,既违背了男女跳月求偶、自由婚配,又危害子孙后代健康繁衍,是一种影响人类进步的不良古俗。


后来,由于发生了不少悲剧,终于使锹里苗、侗族头认识到了“舅霸姑婚”的危害。清道光19年(1841),二十四寨苗、侗头人分别集结于三个“款场”,规定:禁止“舅霸姑婚”,勒令立碑为记,永世不得违犯。这些款规受到了苗乡侗寨人民的支持,从而“舅霸姑婚”陋习基本得以废止。


关于“舅霸姑婚”,我曾在多篇文章中提及,这里不再作详细介绍。只是,从中我们不难看出,“舅霸姑婚”赋于了舅舅对外甥女有优先纳娶为媳的特殊权力。可以说,舅家完全决定了外甥女一生的命运和幸福,这是“舅权”最有说服力的体现。


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,“舅霸姑婚”已成为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,自由恋爱已是青年男女的选择。但是,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,外甥女在确定终生伴侣时,还是要征求舅舅的意见,结婚前,都会带着男朋友上舅家走亲戚。


结婚生子时,舅家坐主席


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,结婚生子,终身大事。这时候,舅家人就是最尊贵的客人,成为座上宾。


在举行婚丧嫁娶、红白喜事时,总以舅父为尊,舅家人是必到场的。而且,舅舅为外甥和外甥女的喜事备上的礼物也要比其他亲戚的更为丰厚。


在苗乡侗寨,过去如此,现在依然一样。儿子结婚、女儿出嫁、孙子出生,都要提前派人挑着担子去舅舅家“报喜”。舅家则分别到各房族家发送外甥带来的肉、糖、水果等,晚上再聚在一起吃饭,通过对歌鼟的形式公布办喜事的日期。


苗侗人家做好事,在以前要热热闹闹三天三夜,现在随着交通的便捷,一般只有一天了。在这段时间里,舅家人一直都受到最高礼遇。


由于来的客人多,楼上楼下全摆满了长席,即吃“龙头宴”,有的甚至摆到了邻居家。但是,不管有多少席位,主人家堂屋里神龛下的那一桌,雷打不动、天经地义地是留给舅家的。


通常情况下,在这一桌陪客的房族最多,基本上是由寨子里德高望重的人作陪,唱歌喝酒,最为客气和热闹。


当外甥成家立业后,生了小孩,还要办“满月酒”,采取一种“打三朝”的方式进行庆贺。这时,舅家的身份虽然转为舅公了,而且又有了孙子这一支舅家,但由于辈分高,地位仍然高高在上、不可动摇,前来扯酒的、唱歌的、说笑的,络绎不绝。


兄弟间分家,舅父当裁判


树大分枝,儿大分家。人大了要自立,不能一直依靠父母;树大了必分枝,才会枝繁叶茂。

在以往,因兄弟姊妹较多,常面临分家的情况。又因牵扯到财产的分配,有的兄弟为此吵闹不休,甚至大打出手,闹出了不和谐。为了家庭和睦,就需要德高望重的长辈来主

持公道。 

于是,选个吉日,由家长主持,召集六亲在一起,这其中往往都会请舅父来坐镇。舅父以娘家代表的身份充当公证人,即“中人”,说话很有分量,起着仲裁和监督的作用。其地位常常高于家族中一些长者。

舅父除根据各个外甥的长幼、贡献,分给房屋、日用品、田地等家产,还规定各外甥赡养父母的义务及具体办法。

儿媳的母舅家还要买一整套日用品如勺、碗、锅等送给女儿,作为其独立生活的礼物。

在分家仪式上,如遇兄弟互不相让,舅舅就会板着脸,拍桌子、踢凳子,当着众人劈头盖脸一通臭骂,给他们戴上“不和睦、不孝顺、丢人现眼”等帽子,外甥们只能洗耳恭听,然后分家仪式继续下去。

遇丧葬之痛,舅家可发威


遇有丧葬,若是丧妻或丧母,须先向外祖父及舅公报丧,待他们来时,要摆香案迎接。舅父不到,不可入殓下葬。


至今,在苗乡侗寨的丧礼中,还保留着“跪母舅”之俗。母亲去世了,外甥必须派人去舅家“报丧”,舅家通常会来五至十几人不等吊唁。


当舅家人来了,外甥及甥媳妇携带家族晚辈,手里拿着焚香,跪在地上,听候舅父发落,儿媳还要嚎啕大哭、悲悲戚戚,俗称“跪母舅”。


办丧事的当晚,舅家人通常会就丧礼的细节为难外甥,如果丧事操办过于简单,就会指责外甥不孝顺,而外甥只能唯唯诺诺听命,不得反抗。


在封棺之前,无论外甥对他的母亲是否孝顺,都要办一桌“谢罪酒”,跪在桌前,诉说自己的不孝顺,感谢母亲的养育,祈求舅舅原谅。吃完“谢罪酒”,再请舅家人去灵柩前,看望逝者最后一眼。只有舅家人不再提要求,才能封棺。


如果外甥及媳妇对母孝顺,舅父不好意思发难,会很快让跪着的人起身;若遇不孝之甥(或“媳”),舅父会令他一直跪在地上,听凭舅父教训甚至刁难,以示惩罚,直至本人或族人向舅父求情为止。


总之,舅舅是最受人敬畏的亲属,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,享有种种超越成文法规的权力。


当然,尽管“舅权”看似登峰造极,但也不是随便滥用职权的。在平常,甥舅关系倒是十分的融洽。逢年过节,舅舅往往要为外甥备好“压岁钱”,外甥也喜欢到舅家走动。有些地方流传的“外甥打舅舅,比谁拳头大”等俗语,不正从侧面反映了日常生活中甥舅之间的亲昵和相对平等的关系吗?


“舅权”的形成有其特殊的背景,在历史的长河中,曾起到了弘扬尊老传统、提高女性地位、维护家族团结、促进社会和谐等作用。当然,也存在以上欺下、蛮横无理等封建“特权”思想的消极一面。


如今,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改变,“舅权”在民间的影响已日益削弱了。希望我们辨证地看待这一现象,采取扬弃的态度,让“舅权”散发时代新的光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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